海关监管退运一批汞超标进口煤炭
分类:新闻动态 时间:2015-10-27 统计:1509
10月22日,在青岛海关下属日照海关现场监管下,总重4981吨的汞含量超标进口无烟煤被载运出境,这是今年该关监管退运出境的首票汞超标煤炭。
2014年9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改善空气质量,海关总署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包括进口煤炭在内的商品煤汞(Hgd)含量不得高于
0.6μg/g。本次退运的煤炭于今年2月份运抵日照港并向海关申报,经检测其汞含量为0.93μg/g,按规定不得进口。
据了解,汞是煤炭中有害元素之一,在煤炭燃烧过程中极易挥发很难控制,世界各国普遍认为燃煤排放是大气中汞污染的主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