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政府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青安〔2015〕35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保税港区管委,高新区管委,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直企业及中央、省驻青企业:
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举一反三,排除隐患,严防类似事故在我市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省、市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市政府安委会决定在全市立即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突发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好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这场攻坚战。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亲自深入生产作业场所督促检查,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的暗查暗访力度,真正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各相关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二、立即组织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危化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港区、机场、车站、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检查存放的危险货物是否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与周边重点目标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料是否混合贮存;爆炸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是否露天存放;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和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贮存等问题。对群众举报或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划要求、周边安全距离不足、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建设行为要坚决取缔,对涉及易制爆化学品和剧毒品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仓储运输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司法责任。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绝对安全。特别要严格落实氰化物等剧毒品、硝酸铵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殊监管措施,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切实加强监管执法,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经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整改不达标的,要依法依规取消其相应资质。二是危险货物港口要根据储存介质的危险和禁忌特性进行储存,建立危险化学品物流、储存、装卸管理台账,严格落实港口内装卸、过驳、储存、包装危险货物或者对危险货物集装箱进行装拆箱等作业活动的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确保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安全可控。三是严格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加强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危险货物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经营从业人员遵章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相关企业每年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四是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尽快研究危险货物堆场封闭管理的措施,通过构筑实体墙、架设铁丝网等方式,实现与其他货物堆场和周边建构筑物的物理隔离,并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保证堆场内外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无阻。完善危险货物堆场可燃、有毒检测报警设备设置,做到数量充足、覆盖全场和检测及时、灵敏可靠。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源头治理。要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水平。一是按照我市化工行业发展规划,安全合理选址,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坚决防止盲目投资、盲目发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项目。二是严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项目安全准入关,对不符合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立即停建,对于非法建设和严重违法的项目,要坚决依法关闭或取消。三是加快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工作,提高装置的自动化控制水平,减少现场操作人员,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五、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要针对此次事故救援工作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一是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相关企业要针对涉及危险品处置的需要,加大投入,备全备足应急处置所需的应急物资和器材。二是加快整合危险化学品物流企业GPS监控平台、高速公路交通运行监控系统、公安交警交通安全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资源,统一和规范危险化学品事故接处警平台,建立责任明晰、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三是相关企业要加大本单位应急处置方案的培训和演练的力度,使相关从业人员熟悉初期处置的措施、程序和方法,熟练掌握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自救、互救和报警方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四是公安消防部门要根据防区内企业涉及危险品的数量、种类和危险特性,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每年至少两次组织企业进行联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在充分发挥公安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作用的同时,依托相关企业和单位,建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门装备和物资。五是把事故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训作为全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事故防范意识和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六是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设立覆盖周边的广播预警系统,确定专人负责,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发布警报信息和应急措施。
六、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快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尽快实现安全生产责任政府“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格事故查处,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要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继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要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加大各级政府和企业安全投入,抓预防重治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确保生产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